瞭望 | 厘清“当官与发财”边界
◆ 当官还想发财,与老板比富成“官场病”,根源是党性修养不高,理想信念不坚定
◆ 当官即不许发财,应成为干部的从政底线
◆ 要建立“不敢腐”的惩戒机制、“不能腐”的防范机制、“不易腐”的保障机制
中央纪委1月4日通报了对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、市长黄兴国的立案审查结果,其中提到,其“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,对抗组织审查”,已被“双开”并移送司法机关。
近日,中央纪委反腐专题片《打铁还需自身硬》中篇《严防“灯下黑”》称,黄兴国主动、多次与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接触,请袁喝酒、吃饭,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,打探武长顺案、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,同时套取、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。对于黄兴国的“需求”,袁卫华都一一奉告。
袁卫华面对镜头忏悔道:“我的求学之路是很顺的,始终是第一第一第一第一,一直到北大。因为我当时对自己仕途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快速的规划,希望能够尽快地进入处级这个岗位。但是这个目标情况之下,如果顺便能生活更好,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……真的特别后悔做这些事情。”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袁卫华由此滑向犯罪深渊,最终成为了一部警示他人的反面教材。
2014年5月4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谆谆告诫学生:“当官就不要想发财,想发财就不要去当官。”2015年1月12日,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会上,习近平又叮嘱县委书记们:“不要把当官作为一个满足无穷贪欲、获得无限私利的捷径,那样迟早要完蛋。”
“一身正气,两袖清风,这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职业要求。”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鲁照旺教授接受《瞭望》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,“当官就不要发财,发财就不要当官”这句话,蕴含着领导干部应有的操守、气节和荣辱观,这更是现代社会权力治理的基本准则。
“做官不发财,请我都不来”
近年来,一批“老虎”落马,众多“苍蝇”被拍。他们既想做官,又想发财,贪得无厌,欲壑难填,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。
2016年6月16日,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,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开庭。庭审中,安阳检方指控白恩培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财物超过2.4亿元。
云南是白恩培仕途履历中的重要一站。从2001年11月至2011年,白恩培曾任云南省委书记,主政云南10年。其上任时,云南省刚刚遭遇了原省长李嘉廷的腐败案。上任不久,白恩培表示,李嘉廷案造成影响十分恶劣,腐败不除,事业难兴,对反腐败斗争的态度一定要坚决。不过,白恩培很快就重蹈李嘉廷的覆辙。
从案情来看,白恩培的涉案行为绝大多数都是为老板在矿产资源、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领域谋取利益。出手帮助老板一次,最多收数千万元。白恩培在“忏悔录”中说:“我是能拿的都拿,能要的全要。”
少数白恩培这样的领导干部把当官、发财视为一个等式,在金钱美色诱惑下丢掉了宗旨和信仰,突破了从政底线。
尽管落马贪官生活经历和环境不尽相同,但都想当官发财。比如福建政和县委原书记丁仰宁落马前就曾有这样一句话:“当官不发财,请我都不来”。
由于在位期间滥用权力、大肆贪腐,受贿金额高达4732万元,曾经的政坛明星——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最终沦为巨贪,2012年年底被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缓。
据办案人员透露,在担任上述职务的9年时间内,吴志明疯狂敛财,其中在任青山湖区委书记期间,平均每年敛财近千万元。案发后,吴志明在悔过书中写道:“我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从一开始就是追求当官发财、大富大贵”,“只有自我、只顾自我、只为自我的思想深入到我骨髓里”。
自党的十八大以来,一批贪官相继落马,这一再警示领导干部:如果一味怀揣当官发财的念头,必然会走向自我毁灭。正如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“双规”后说过一句话:“既想当官、又想发财,最后是死路一条。”
与老板比富成“官场病”
少数领导干部渴求当官发财,与现实攀比导致心理失衡息息相关。2008年3月,《人民论坛》杂志曾发布过的一份调查报告结果显示,导致领导干部落马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心态失衡。
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,积极配合调查,写出了万余字的《我的悔过书》,成为反腐败的“典型教材”。“过去比革命先烈的精神多,比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尚品德多,比老百姓穷苦生活多,比出的是斗志,比出的是精神,比出的是作风。但渐渐看到周边的一些企业家住豪宅,坐豪车,乘私人飞机,生活奢华,财富积累享用不尽,产生了羡慕心理。”季建业“忏悔书”中的这些话,发人深省。
与老板比富而导致心态失衡,让少数领导干部一步步滑落。比如江苏省如皋市原副市长单定方说,“我为城市开发建设付出了很多辛苦,一年辛苦下来也只不过拿几万元的工资,而那些跟我接触的开发商却一个个富了起来。”
海南省琼海市石壁镇党委原书记黄声存在忏悔录中甚至还这样说:看到昔日的同学下海经商、办公司,成了腰缠万贯的“大款”,他们吃的是山珍海味,穿的是高档名牌,住的是别墅洋楼,出入有豪车代步,玩乐有美女陪伴,过着神仙般的日子,而我一个正科级干部,每月才1000多元的工资,日子过得紧巴巴的,这样一比,我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,不平衡感越来越强烈,人生的坐标也开始倾斜。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虚荣心和攀比的邪念,我终于伸出了手。
“无论从哪个角度讲,领导干部动辄和老板比收入比财产都是一种危险的行为。”鲁照旺说,如果领导干部喜欢金钱,喜欢老板的生活,那么就辞职经商。如果领导干部既不想辞职,又想拥有和老板一样多的金钱,就容易权力“跑偏”。
“领导干部‘心理失衡’,归根结底在于党性修养不高,理想信念不坚定。”上海财经大学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麻国安教授对《瞭望》新闻周刊记者说,“如果‘心理失衡’发生在某些‘精神缺钙’、意志薄弱,又不善于自我调节,不严于律己的领导干部身上,堕入贪腐深渊只是时间问题。”
当官发财“一刀切”
多位受访专家认为,断掉领导干部“当官为发财”的念想,靠自律更靠他律。关键要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,建立“不敢腐”的惩戒机制、“不能腐”的防范机制、“不易腐”的保障机制。
“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极为鲜明的特征。”麻国安说,“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应用来为人民谋福利、谋幸福。当官即不许发财,这是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,也是这个职业要求所决定的,应成为干部的从政底线。”
“从总体上看,当前广大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坚定的,但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,也不同程度存在着‘理想信念模糊、理想信念不坚定甚至理想信念丧失’的问题。”在麻国安看来,必须充分发挥执政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,让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“硬”起来,增强干部自律自省自警意识。
麻国安说,“对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来说,选择从政,就意味着一份责任、一份担当。如果想发财,不妨放弃领导职务,去走合法发财的道路。”
另一方面,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,将权力关进“制度的笼子”。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谢志强教授认为:“解决‘当官为发财’的问题,一是靠个人的自律自省自警,更重要更关键的还是要靠制度约束。全面从严治党,全面依法治国,建设法治中国,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策。”
党的十八大以来,一系列“干部禁令”有效实施,基本截断了部分领导干部“当官发财”的路径。不少人能感到公权力越来越受到党纪法规和各界的监管,而且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、“有腐必惩、有贪必肃”已成贪污腐败者的必然结果。
在领导干部家属经商问题上,早在1985年中央颁发的《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、配偶经商的决定》就要求:凡县、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、配偶,除在国营、集体、中外合资企业,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,一律不准经商。
2015年5月4日,上海市委公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(试行)》,堪称“史上最严”。比如,对省部级官员,正局级以及关键岗位的正职领导、公检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,几乎是“一刀切”:严禁经商办企业。以前,相关规定只是领导配偶不能在管辖范围经商办企业。上海的《规定》对官员的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,也严格禁止在其管辖地区或业务范围经商办企业。
此外,须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。“干部财产申报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,接受组织监督,接受人民监督。”在鲁照旺看来,“要进步,先申报”,可及早打消少数人“当官发财”的念想,是纯洁干部队伍,确保先进性的重要手段。LW
刊于《瞭望》2017年第2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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